无敌小宝贝 - 2008-6-11 15:00:00
信报讯今后,协管员发现乱停车的现象后须上报交警处理,不能再“贴条”、拍照了。
5月上旬,公安部专门发出《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协管员执勤必须有交警带领,并严禁交警及其他管理部门对协管员下发罚款指标。在交警指导下,交通协管员可以承担一系列工作,如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等等。
在2005年以前,北京的交通协管员可以用摄像机拍摄一些动态违法画面,如机动车“轧实线”、走公交车道等。但从2005年下半年起,协管员的这种“代替交警执法”的职责被交管局明令取消,在协助交警执法方面,仅保留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贴条”这一功能。
交管局表示,今后,交警对于重点大街,特别是奥运场馆周边、交通枢纽、商业繁华区、政府机关周边道路等处的管理将更加严格。如果违法停放的车辆严重影响交通,将由清障车拖离现场。
信报提醒
违法停车将被劝阻
在停止协管员“贴条”的工作之后,交管部门将更加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安排专人利用电视监控设备对重点道路实施监控,一旦发现违法停车,将及时通知交警赶往现场处置。而不再负责“贴条”的协管员也将更加频繁地在胡同、小区周边道路上巡查,遇到违法停车人,会当场予以劝阻,如果驾驶员不在现场,协管员将上报执勤交警,由交警前来处理。
交管部门将专门派人对各交通支大队进行检查,如果仍然发现有协管员“贴条”,有关领导和当事人都将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