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酷啊
8月1日,《反垄断法》将正式推出,其中的一些相关政策对汽车行业的很多既定规则发起了挑战。
随着《反垄断法》的推出,目前车市里的一些运行习惯将被改变。涉及到价格及维修方面的政策将部分利好于消费者。
《反垄断法》第二章第13条第1款明确表示:禁止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这条就意味着此前曾经出现过的一些情况,例如新车上市时由于厂家的饥饿营销经销商联合抬高价格
,加价卖车的行为将不再被默认允许出现;同时,对于经销商而言,竞争对手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恶意降价,扰乱市场的行为也将受到法规的制约
政策的推出,产生的利好消息将不仅仅只是停留在买车层面,用车层面也是如此。消费者在新车购买之时不用因为想提前提车,而无奈地交纳经销商“合情合理”的提前提车
费;同样,《反垄断法》也规定: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这将适用于零部件维修也将不一定只能到指定地点去维
修,可以自行选择有实力、有条件且方便的维修站。
外埠车:进入当地政府采购?
对于很多拥有整车生产实力的企业,本地政府采购基本以当地品牌为首选。比如在广州的警车多为广州本田的雅阁和飞度、北京出租车多选择北京现代的伊兰特和索纳塔,而
上海的出租车也基本为上海大众旗下的桑塔纳。
《反垄断法》第五章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和法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当外地品牌加入到政府采购体系,无疑对本土品牌是一个实质性的挑战。
不过,由于常年来的采购习惯和本地市民的用车习惯,虽然法规的出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究竟外地品牌能否快速加入到政府采购体系,仍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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