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麻烦毕专家帮我分析一下几个案例
您好!
实在抱歉!一直在外面出差,没有及时回答您提出的问题。请原谅。
您提到的三个问题,都很有意思。首先是第一个案例,这种肇事逃逸后,受损车辆负一定事故责任的案例非常少,一般都应该由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那么在这个案例中,首先还应该是了解一下受损车辆负次要责任情况下,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是负20%、30%还是40%?如果没有划分事故责任比例,保险条款中有规定,次要责任按照30%计算。这30%部分的损失,由于投保了车损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在不考虑不足额投保等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应该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100%赔偿。现在关键在于余下的应该由肇事逃逸车辆承担的70%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车损险条款中有这样规定,就是如果损失应该由第三方承担但是又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但是要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而且这一免赔率在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的。这样计算,保险公司只能赔偿70%的70%部分,即赔偿总损失的49%,加上全赔的30%部分,应该可以获得总损失79%的赔偿。另外,对于70%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在赔偿之后,被保险人要向保险公司出具权益转让书,将向肇事逃逸方追偿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
第二个案例相对简单,因为车损险保险条款中规定,如果发生了事故,车辆没有及时修理,而造成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对于扩大的这部分损失是不负责赔偿的。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在做出赔与不赔的决定时,应该与被保险人共同委托专业部门对车辆的损失进行鉴定,如果通过专家鉴定,发动机的损失确实是因为机油漏光等原因而再次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不承担发动机的损失是正确的;但如果经过鉴定,是由于事故直接导致的发动机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负责赔偿。
第三个案例,在车险理赔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客户经常抱怨的问题。首先,保险公司这样处理,是依据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该会同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检验,确定修理项目 、修复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案例中,客户在外地出险,自行将车辆修好,保险公司通过重新核定,确定了应该赔偿的金额。从条款规定来看,保险公司应该是在执行保险条款的规定,没有问题。但是,这里面有很多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客户在外地出险,是否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了,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如何告知客户怎样处理,是否进行现场查勘,如果保险公司进行了现场查勘,确定了损失金额,这时客户如果修理费用超过这一金额,又没有及时和保险公司联系,那么造成修理费用超过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及时查勘现场,让客户自行修理事故车辆,那么实际修理费用与事后定损金额不一致,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客户出险后,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而是自行将车辆修理,那么保险公司依据条款的规定是有权重新核定损失的。
通过这个案例,为了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建议,客户在出险以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该向客户明确说明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如果在修理过程中,发现修理金额有可能超过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时,客户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再次查勘,重新确定损失金额,这样可以减少双方的争议。
不知是否解答清楚。谢谢!